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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團要聞
巡察廉政紀律公示
發布時間:2020-04-14作者:海興集團瀏覽人數:
根據市委巡察工作安排,市委派出由謝偉同志任組長,方啟柏、祁玉華、花魯寧同志任副組長,掌昆、王浩、顏世春、梅丹嶸、吳國梁、高翔、曹慶慧等同志為工作人員的市委常規巡察組,從2020年4月14日至6月15日,對鹽城市海興集團等黨組織領導班子及其成員進行常規巡察。市委巡察組及巡察工作人員必須嚴格執行《江蘇紀檢監察干部“六條禁令”》和《鹽城市委巡察工作人員“六個不準”紀律規定》:
江蘇紀檢監察干部“六條禁令”
1.嚴禁有與“兩個維護”、黨的政治紀律政治規矩和全面從嚴治黨要求不一致的言論、行為;
2.嚴禁利用職權或職務影響搞特權、謀私利;
3.嚴禁參加可能影響公正執行紀檢監察公務的活動;
4.嚴禁非因工作需要談論、透露紀檢監察工作秘密和可能影響紀檢監察工作正常開展的內部信息;
5.嚴禁工作期間飲酒和在公共場所酗酒;
6.嚴禁出入私人會所、營利性陪侍場所消費。
鹽城市委巡察工作人員“六個不準”紀律規定
1.不準干預被巡察單位的正常工作,不準履行執紀審查職責;
2.不準對巡察工作中涉及的重大問題擅自表態;
3.不準推諉、搪塞信訪舉報或群眾咨詢事項;
4.不準在被巡察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支付的費用;
5.不準收受禮品、禮金、消費卡和有價證券、股權、其他金融產品等財物;
6.不準接受被巡察單位宴請或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安排,或借巡察調研之名旅游或變相旅游。
謹請被巡察單位人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監督,發現巡察組及巡察工作人員違反上述紀律規定的,請及時舉報。舉報及聯系方式: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0515-86661160(電話),ycxcgbxfjb@163.com(電子郵箱);市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17751558456。
鹽城市委巡察工作辦公室
2020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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